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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9:43:12  浏览:926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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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在北京市等22个省(区、市)部分区域和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现将《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试点省份卫生行政部门、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医政司。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荐1-2家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参加试点。请各试点省份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填写《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推荐试点医院名单》(见附件),于2010年10月18日前报送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邓一鸣、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840、68792097

传 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163.com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医院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在“十二五”卫生信息化统一规划框架内,通过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在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对已发布实施的电子病历相关规范与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组织管理

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域,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

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试点相关技术文件,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收集、分析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制订综合监测和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各试点省份和试点区域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级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并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医政司报告本辖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各试点医院成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信息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试点工作开展,组织本院电子病历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本省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四、试点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至少遴选50家试点医院和3个试点区域,承担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一)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域的遴选办法和遴选原则。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分布的原则,结合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对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以及当地医院前期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选取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指定试点省份,并指定了29家医院和3个区域作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单位和试点区域(见附件2)。原则上各指定试点省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我部指定的试点医院之外,结合医院主动申报的情况,再遴选本辖区部分三级医院(有条件的省份可遴选1-2家县级医院)作为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报卫生部审定(试点医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本方案分配的试点医院名额为最低限额,各指定试点省份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试点医院数量。

(二)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域遴选条件。

1.试点医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试点三级医院应为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三级医院;有条件的省份可遴选1-2家县级医院;

(2)对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有较高积极性;

(3)有较好的信息化管理基础,有电子病历实施经验;

(4)医院管理水平较高,在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且具有代表性;

(5)满足承担试点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2.试点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试点区域应为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区,辖区内至少有3家已实施电子病历的三级医院;

(2)对于开展电子病历区域交换与共享试点工作有较高积极性;

(3)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水平较高,区域综合实力较强;

(4)满足承担试点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10-12月)。

1.印发试点工作方案。

2.各试点省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域名单报卫生部审定。

3.卫生部召开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会议和培训会。

4.各试点省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制订具体试点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0月)。

1.各试点省份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1)试点医院: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建立健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医院现有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

(2)试点区域:加强区域内试点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体系。

2.各试点医院、试点区域每季度组织对本院、本区域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各试点医院、试点区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向卫生部提交试点工作季度报告;定期召开本省(区、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会,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4.卫生部适时组织召开电子病历试点现场工作会议及培训会议,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不定期对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半年组织对各试点医院上报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三)实施中期评估(2011年5月-6月)。

1.各试点医院、试点区域对本医院、区域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于2011年6月中旬将总结材料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

2.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召开本省(区、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对本省(区、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评估,并于2011年6月底前将中期总结评估材料报卫生部。

3.卫生部组织对各试点省(区、市)、各区域及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试点工作评估总结(2011年11月-12月)。

2011年12月31日前,卫生部对各试点单位电子病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形成总结评估报告;组织召开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电子病历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医疗机构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兼顾医疗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的有效探索和有益实践。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辖区内试点区域、试点医院开展本次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医疗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各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检查,卫生部医政司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督导检查。

(三)积极探索,总结提高。

各试点区域、试点医院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研究建立我国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积累宝贵经验。

附件:1.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推荐试点医院名单

2.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3.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1

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推荐试点医院名单

省(区、市)卫生厅(局)盖章

试点医院名称
级别/类别

姓名
职称/职务
手机号
传真号
E-mail



负责人






联系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负责人






联系人







注:“试点医院”包括卫生部指定试点医院和本省(区、市)推荐试点医院。

联系人:

手机号:

附件2

卫生部指定电子病历试点区域和试点医院名单



省份
城市
卫生部指定三级医院
合计
卫生部指定

试点区域

北京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4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大连市
大连市中心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市
——
——
——
上海市

江苏省
南京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2
无锡市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福建省
福州市
福建省立医院
1
厦门市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
——

山东省
济南市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
——

烟台市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烟台毓璜顶医院

湖北省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2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
——

广东省人民医院

中山市
中山市人民医院

深圳市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江门市
广东省江门市中心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1
——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
——

四川省人民医院

云南省
昆明市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
2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合计


29



注:试点区域包含辖区内各试点医院,所辖试点医院不再单报。


附件3

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名额分配表



省份
指定城市
上报三级医院数
上报县级医院数

北京市
——
2
2

河北省
——
1
0

辽宁省
沈阳市
1
1

大连市
1

鞍山市
1

黑龙江省
七台河市
1
0

江苏省
南京市
1
2

镇江市
1

浙江省
杭州市
1
2

安徽省
芜湖市
1
0

马鞍山市
1

福建省
——
——
1

江西省
南昌市
1
1

山东省
济南市
1
2

潍坊市
1

河南省
洛阳市
1
0

湖北省
鄂州市
1
0

湖南省
株洲市
1
0

广东省
广州市
1
2

深圳市
1

四川省
成都市
1
0

贵州省
遵义市
1
0

陕西省
宝鸡市
1
0

青海省
西宁市
1
0

合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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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高性能膜材料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高性能膜材料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2】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推动高性能膜材料技术和产业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高性能膜材料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高性能膜材料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9/W020120905592520159319.pdf




科技部
2012年8月21日





附件:

高性能膜材料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高性能膜材料是新型高效分离技术的核心材料,已经成为解决水资源、能源、环境等领域重大问题的共性技术之一,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与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性能膜材料的应用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过程工业、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水平。
为促进我国高性能膜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膜技术在节能减排、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应用,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一) 全球膜材料技术和产业强劲发展。
高性能膜材料的发展得到了全球范围的高度重视,多国政府将膜技术作为21 世纪高新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 制定了相应的研究开发计划,促进了膜材料技术和产业的强劲发展。目前全球高性能膜材料的发展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膜材料产业向高性能、低成本及绿色化方向发展;膜材料市场快速发展,与上下游产业结合日趋紧密;膜技术对节能减排、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日趋明显;膜技术对保障饮水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 我国膜技术发展活跃、市场增长较快。
2010 年,我国膜产值超过 300 亿元,占全球膜市场的 10%左右。全国从事分离膜研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近 100 家,膜制品生产企业达300 余家,工程公司超过1000 家,已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高性能膜材料创新链和产业链。在高性能水处理膜材料、特种分离膜材料、气体分离膜材料、离子交换膜材料、生物医用膜材料等方面,开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膜材料,部分产品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制备技术和应用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促进了膜材料市场的增长。
(三) 保障我国水安全的需求日益迫切。
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瓶颈,膜法水处理技术是解决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问题的重要技术。开发高性能反渗透膜材料,可以大幅降低膜法制水成本,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开发高性能水质净化膜材料,可以提高自来水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开发高强度、抗污染的膜生物反应器(MBR)专用膜材料,可以实现市政污水回用,解决城市缺水问题。膜技术已逐渐成为水处理的主流技术,成为保障我国水安全的重要内容,对膜材料需求日益迫切。
(四) 保障工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的需求日益迫切。
以耐溶剂、耐高温的特种分离膜材料为基础,发展高效分离技术是降低过程能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化工、冶金、电力、石油等行业的废水处理回用和原油加工、石化产品生产等行业的有机溶剂回用处理,迫切需要开发耐溶剂的高性能分离膜材料。天然气利用和输送中的脱水、脱二氧化碳和脱硫化氢,以及实现煤的清洁利用,迫切需要开发高性能的气体分离与净化膜材料。发酵工业和过程工业中恒沸体系的分离及物料脱水,是过程工业节能降耗的关键技术,迫切需要开发高性能的渗透汽化膜和耐溶剂的纳滤膜。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 总体思路。
以膜材料的研究开发为核心、产业化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深化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突破相关膜材料制备的关键技术,推动膜材料在水资源、节能减排、资源高效利用等相关行业的应用,促进膜行业的发展,提升我国膜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构建创新体系。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各类科技计划,形成膜领域创新资源的优化布局。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联动,充分整合地方和社会创新资源,构筑我国膜领域的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 坚持材料创新,提升产业层次。以膜材料的创新为核心,在若干重要应用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国产膜材料,提高市场占有率,改变“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的困境,提升膜产业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坚持需求牵引,做大产业规模。以海水淡化、饮用水净化、市政污水资源化的水处理膜和过程工业中的特种分离膜等为切入点,实施水处理膜材料和特种分离膜材料并重的发展战略,加大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做大产业规模。
坚持企业主体,打造龙头企业。以若干有一定基础的创新型企业为核心,通过国家和地方的联动、高校院所和企业资源的组合、科技人才与金融资本的衔接,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
坚持以人为本,形成人才高地。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组建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充分流动,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才与企业家结合,着力打造若干人才集聚区,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心,建成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国家级创新平台。
(三)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实现我国膜领域科技发展“三个提升、一个完善”的总体目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基础研究走在国际前列,培养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创新团队和知名学术带头人;原始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在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膜材料、金属和金属间化合物膜材料、智能膜材料等优势前沿领域形成专利池,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关键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在国家重大需求的水处理膜材料、特种分离膜材料、离子交换膜材料领域,着力解决产业化关键技术难题,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基础。提升产业竞争力:膜产业保持快速增长,预期到 2015年达到千亿元规模;产业附加值有显著提升,陶瓷膜、MBR 专用
膜材料、高分子超滤微滤膜等重要膜品种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力争上市公司达到十家以上;布局若干膜产业集聚区,推动集群创新。提升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贡献度:具备大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和膜材料的设计、 制造和运行调试能力, 膜法海水淡化成本降到4-5 元/立方米;具备大型饮用水成套装备国产化能力,膜法自来水厂改造初步形成产业;具备大型 MBR 工程装备国产化能力,建成若干市政污水
全回用的示范城市;膜催化反应器技术获得大面积推广应用,离子交换膜氯碱集成工艺装备国产化,渗透汽化和蒸汽渗透技术成为溶剂脱水的主流技术之一;膜技术在油田回注水、炼焦废水、农药废水、印染废水处理等领域获得全面推广应用。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在建设好膜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液体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同时, 新建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形成气体分离膜、液体分离膜和特种分离膜的创新布局;依托国
家级创新平台和重点研发机构,整合地方资源,建设若干膜材料领域专业性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人才、技术的转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设立若干膜产业发展基金,推进行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高性能膜材料“十二五”科技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属性
科技
1 5~8 种关键膜材料实现国产化, 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约束性
2 形成发明专利 500 项以上
3
培养和引进 20~30名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预期性 4 形成 10~1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学研创新团队
5 形成 10~15个产学研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6 新增 3~5个国家级研发和服务平台 经济
1 建成膜生产线 3~6条 约束性
2 产业增长率 30%,形成千亿产业 预期性
3 形成 10 家上市公司 社会
1 示范工程 3~5 项,示范工程废水减排30% 预期性
2 示范工程 2~3项,示范工程节能20%
3 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关键技术
4 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技术
5 为过程工业节能减排提供共性技术
三、重点任务
按照“三个提升、一个完善”的目标要求,本规划的重点任务分解为基础研究(任务一)、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任务二、三、四)、集成应用示范(任务五)、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六)等四部分。
(一)膜材料设计与制备的基础研究。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加强膜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原创技术研究,提升膜领域发展的自主性和可持续性。围绕膜分离性能与膜材料微结构的关系、膜材料的微结构形成机理与控制方法、应用过程中膜材料微结构的演变规律三个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面向应用过程的膜材料设计与制备理论框架,在膜材料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通过研究智能膜材料、合金膜材料、新型结构膜材料等新材料,形成一系列原创性的膜材料和专有制备技术,构建我国膜材料设计与制备的技术平台,为我国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膜材料奠定基础。
(二)高性能水处理膜材料。
在水资源领域,重点突破海水淡化用高性能反渗透膜、水质净化用纳滤膜和废水处理用膜生物反应器专用膜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以解决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短缺和饮用水安全问题。
1.高性能反渗透膜材料。满足海水淡化、苦咸水淡化等技术对高性能反渗透膜材料的需求,重点开发高性能聚酰胺类反渗透膜原材料;研究开发抗污染、抗氧化、耐溶剂反渗透膜材料;研究开发反渗透膜元件卷制封装技术,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反渗透膜规模化生产线;研究海水淡化膜材料大规模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大型海水淡化膜元件;鼓励开发高脱硼海水淡化反渗透膜材料、正渗透膜材料、膜蒸馏技术等。
2.高通量纳滤膜材料。围绕水质深度净化技术对膜材料的需求,重点开发高通量复合纳滤膜材料及其规模化制备技术;研究开发万吨/日的纳滤膜过滤高硬度地下水/井水制备饮用水工艺,中空纤维复合纳滤膜规模化制备技术,微污染水深度处理工业化应用技术;研究界面聚合法制备完整无缺陷复合纳滤膜技术,开发膜面缺陷在线监测系统;鼓励开发脱硝和海水软化纳滤膜,耐腐蚀、耐溶剂纳滤膜。
3.MBR 专用膜材料。围绕污水综合治理、废水资源化等水处理技术对膜材料的需求,重点开发增强型 MBR 专用膜材料等高强度、抗污染 MBR 膜材料;研究涂膜液配方与大型膜液调配系统;开发增强型聚偏氟乙烯(PVDF)等膜生产线;开发大型膜组器工业化生产技术;开发大型MBR装置。
(三)面向过程工业的特种分离膜材料。
针对过程工业中高温、溶剂和反应体系等苛刻环境下的分离问题,重点突破陶瓷纳滤膜材料、气体分离和净化膜材料、渗透汽化和蒸汽渗透膜材料的规模化制备关键技术,引领我国膜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为我国节能减排具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
1.高性能陶瓷膜及膜反应器。围绕过程工业的需求,重点开发高分离精度的陶瓷膜材料及膜反应器;研究陶瓷纳滤膜的微结构调控及表面功能化技术,开发规模化陶瓷纳滤膜制备技术及生产线;开发新型陶瓷纳滤膜应用装备。
2.气体分离膜材料。围绕能源清洁利用和环境减排对膜材料的需求,重点发展透氢与透氧的气体分离膜材料,特别是用于高纯氢气制备的复合钯膜材料和用于高纯氧气制备的混合导体透氧膜材料;开发用于天然气净化与综合利用的气体分离膜材料;开发用于分离捕集温室气体的膜材料,尤其是用于分离二氧化碳的固定载体膜材料;开发卷式分离膜及中空纤维复合膜规模化连续生产技术;鼓励发展富氮膜材料。
3.气体净化膜材料。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求,开发高温气体净化工程化装备及关键膜材料;重点研究碳化硅支撑体成型技术和烧结技术,开发非对称纯质碳化硅膜材料及规模化生产技术;开发高孔隙率非对称陶瓷膜材料制备技术;研究膜层在支撑体表面的均匀涂覆技术,开发抗热震多孔金属复合膜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鼓励开发耐高温亲水性聚四氟乙烯膜材料及其应用技术。
4.渗透汽化膜材料。围绕溶剂分离的需求,重点开发疏水型膜材料;开发高稳定性分子筛膜材料、有机无机复合膜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开发中空纤维纳米杂化多层膜材料及其规模化制备技术;开发高装填面积膜组件;鼓励开发用于有机物-有机物分离的膜材料和有机气体回收的膜材料。
(四)离子交换膜材料。
针对氯碱行业的重大需求,重点突破全氟离子交换膜工程化技术,进一步提高膜性能;面向燃料电池、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的应用需求,重点开发高性能、低成本离子交换膜材料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膜材料;针对酸碱回收的需求,开发双极膜和扩散渗析膜的规模化制备技术及成套装备,实现批量生产。
1.全氟离子交换膜。围绕氯碱行业、燃料电池、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发高性能离子交换膜制备技术及在氯碱行业的工业化应用技术,开发高性能、低成本电池用离子交换膜;鼓励开发新型耐热离子交换膜、抗过氧化氢氧化离子交换膜、氢氧根传导离子交换膜材料。
2.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膜材料。围绕高效率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化需求,研究开发高电导率固体氧化物膜材料,开发制备超薄固体氧化物膜材料;鼓励开发单室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和微型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3.双极膜和扩散渗析膜。围绕过程工业的废酸碱资源化利用,重点研究新型扩散渗析膜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开发高性能双极膜材料规模化制备技术;开发废酸和废碱回收成套装备与工程化技术,双极膜应用的成套装备与工程化技术。
(五)集成应用示范。
重点开发新型膜分离集成过程,注重过程强化及在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传统产业改造、社会发展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形成基于膜分离集成过程的水资源综合治理和传统产业改造成套技术与装备,发展新型共性技术,为膜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基于膜分离集成过程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重点建设沿海工业园区海水淡化及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形成包括反渗透预处理、反渗透海水淡化、浓盐水后处理、园区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的海水综合利用集成系统;重点开发大型 MBR 市政污水处理工艺,建成十万吨级市政污水处理及全回用示范工程。 2.膜法深度水处理技术。重点开发膜法自来水深度处理工
艺,建成万吨级纳滤膜自来水生产示范工程;重点开展膜法污水处理工艺研究,实现焦化废水、油田采出水、农药废水、印染废水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废水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成万吨级膜法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装备。
3.面向过程工业的膜集成技术。针对钢铁冶金、化工制药、生物工程等相关领域,着重研究过程强化的膜分离工艺,开发形成膜集成技术;重点开发化工和石油化工行业重要反应与膜分离过程耦合工程化技术,建成膜反应器成套装置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开发离子交换膜大规模制备技术并建成生产线,开发膜法盐水精制和离子交换膜氯碱集成技术,建成氯碱生产示范工程。
(六)创新平台建设。
新建特种分离膜、含氟功能膜、中空纤维膜材料与膜过程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对现有国家级创新平台予以持续支持。组建膜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膜领域创新群体。布局建设若干国家级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技术转移中心。鼓励设立若干膜领域专业性的投资基金,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通过人才、项目、基地建设的联动,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发展膜产业的积极性,整合各类资源,布局若干膜产业集聚区。加大国家投入,带动社会投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膜材料产业发展;鼓励行业和企业推广应用膜技术,鼓励地方政府对高性能膜材料及装备采用政府采购模式,推动市场发展。
(二)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组织协调, 实现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示范全链条的布局,扶持膜生产及应用的龙头企业发展,强强结合,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优化提升产业链。组织实施一批膜系统集成、生产、应用示范工程,提升膜技术工程应用水平,加快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新机制,推进集群创新,提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 组织承办有影响力的国际膜会议,提升学术地位;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企业通过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企业等方式掌握关键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对相关技术的掌握能力。
(四)强化人才队伍和平台建设。
统筹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构筑膜材料和膜过程人才高地,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理论和原创技术。通过设立高性能膜材料专项基金,推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加强孵化作用,通过实验开发、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

李迎春律师 www.ldht.org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漏洞

  劳动合同法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手段来规制目前大量存在的短期劳动合同现象,以法律的手段引导用人单位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疑,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过研究劳动合同法条文,我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好像冷落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合同形式,劳动合同法中仅有三条涉及到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第12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三个分类,第15条,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定义,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该条没有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任何规定,由此可得出结论,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需担心劳动者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五)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仅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排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历经二年修改,先后三四次审议,最终出台,两个很值得骄傲的亮点就是降低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门槛和合同期满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这两个亮点都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排除在外,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仅仅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更不用担心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估计大量的用人单位因此会投机取巧,招聘新员工时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劳动合同法的光辉将无法普照,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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